关于评选2024年度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19


各系、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决定在我院开展评选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活动。

  1. 评选对象

     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2. 评选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和投入,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服务。  

    2.所开展的心理健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了积极的校园氛围。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相关活动,在组织和指导学院各类心理健康活动中,显示出良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力,如心理普测、主题班会、团体辅导、各种校级心理活动等,能够有效动员学生参与并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4.具有相关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关资格认证,具有一定的心理学专业水平,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培训与学习,保持与时俱进的专业能力。

    5.在日常工作中,能针对学生的不同心理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辅导服务,关心学生个体的健康成长。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和好评,学生对其工作效果给予积极反馈,能有效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学生满意度。

      6.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如举办讲座、工作坊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共同构建良好的校园心理文化。

      7.利用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力,提高整个学校的心理健康水平。

    三、评选程序

    1.各系初评:各系经过初评,择优推荐1名人员,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推荐表、工作总结、佐证材料)报送到心理中心203室。

    2.学院审核627日前,心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8名(按照参选人员10%比例)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

    四、材料报送

    1.填写2024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

    2.工作总结一份,字数1500字左右,附加佐证材料。

    3.申报表、工作总结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于6月24日报送到心理中心203室。

     

    心理健康中心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申报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部门

工作岗位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时间

电话

工作业绩

培训经历

系部

意见

 

 

盖章  

   

心理

健康

中心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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