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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的暂行办法

发布者:吴志鹏 [发表时间]:2023-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学院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在各系部处室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基础上,为规范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责任人的确定

资产管理责任人原则上由各系部处室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资产管理责任人对学院负责。

二、资产管理责任人的主要任务

1、负责制定落实本部门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资产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2、负责指导建立本部门资产台账,督促本部门所属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及资料室做好所使用资产的账、卡及标牌、标签管理,作好资产使用情况记录,做到家底清楚,领用人清楚,资产使用运行状况清楚;

3、负责制定本部门新增资产购置计划;

4、负责落实本部门资产管理、高效使用、维护保养及资产档案管理责任;

5、负责提出本部门资产处置申请并签署处置原因及审查意见。

三、资产管理员的条件

各部门应明确1至2名责任心强、懂技术、善管理且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人员兼任资产管理员,协助部门领导,做好资产管理具体工作。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指导。

四、资产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本部门领导核算拟定新增资产申购计划,办理请购立项报批、验收、报账、领用等相关手续;

2、负责本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在资产管理系统录入台帐、粘贴标签,借用登记等;

3、负责定期自查,清理、核对本部门资产。部门资产使用人因为离退休、调出、移岗等人事变动发生变更时,资产管理员需及时办理所用资产变更手续;

4、负责办理本单位资产处置报批及注销手续;

5、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资产效益考核工作;

6、负责建立本部门资产管理档案,妥善保管本部门资产进出的原始资料。

各系部处室资产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并提前告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其他

本暂行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